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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桂林医院医德医风考评实施方案
时间: 2026.08.07

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医疗服务水平,建立对医务人员规范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依据卫生健康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以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为 目标, 以考核记录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状况为内容, 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改善医疗服务态度、优化医疗环境为重点,强化教育、完善制度、加强监督、严肃纪律,树立行业新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服务。

二、组织领导

医院成立医德考评领导小组,负责医德考评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考评的日常工作。各科室成立考评小组, 由科主任、护士长、医生代表、护士代表组成。

(一)医德考评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医疗的业务副院长担任;成员由全体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办公室、医院办公室、医务部、护理部、监察室、党委宣传部、医院评价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客户服务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

(二) 医德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

医德考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医务部。主任由分管副院长兼任;副主任由医务部主任担任;成员由党委办公室、医院办公室、医务部、护理部、人力资源部、监察室、党委宣传部、医院评价办公室、客户服务中心、科教部、工会、财务部、后勤保障部、医学装备部、门诊部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三、考评对象

考评范围包括全院医师、护士及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以下统称医务人员)。

四、考评内容和标准

(一)考评内容和基础分值

1.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10 分)

1)加强政治理论和职业道德学习,树立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意识。积极参加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基层医疗单位工作,按规定完成职称晋级前的下基层医疗援助任务;

2)增强工作责任心,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2.尊重患者的人格和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10 分)

1)平等对待每位患者,不得有任何歧视行为;

2)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3)在开展临床药物或医疗器械试验、应用新技术和有创诊疗活动中,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并取得患者同意。

3.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10 分)

1)关心、体贴患者,做到热心、耐心、爱心、细心,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或首问负责制;

2)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服务用语文明规范,服务态度好,“生、冷、硬、顶、推、拖”现象;

3)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和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4.遵纪守法,廉洁行医(15 分)

1)坚持依法执业,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护理工作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

2)不收受、不索要患者及其亲友的财物;

3)廉洁行医,严格执行《九项准则》;

4)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5)不违反规定鉴定胎儿性别,不违反规定外出行医。

5.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15 分)

1)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用药指南,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2)认真落实有关控制医药费用的制度和措施;

3)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不得隐瞒、误导或夸大病情,严禁术中加项、“持刀加价”。

6.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10 分)

1)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援外等医疗活动;

2)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互相尊重,互相配合,取长补短,共同进取。

7.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10 分)

1)增强安全责任意识,防范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有下列行为之一,当年医德考评结果直接认定为不合格,不再参加评分。

1)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医疗差错的。

2)利用工作之便亵渎病人,情节严重的。

3)在医疗服务活动中,有索要、收受病人及其家“红包”、贵重礼品等财务的。

4)利用工作之便收受任何形式回扣的。

5)违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多收费、乱收费或者私自收取费用,情节严重影响医院声誉的(属科室行为的,科室主任、护士长和当事人同罚)。

6)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的。

7)隐匿、伪造或擅自销毁医疗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8)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医学伦理的情形。

(二)考评标准

定性考评与量化考核相结合,基础标准分 80 分。设立加分和扣分项目,如有加分或扣分,则在基础分的基数上进行加、减。加减后的分数为医务人员的实际得分。如既无加分,也无扣分,则维持 80 分的基础分。

五、加分与扣分标准

(一)加分标准

在 80 分的基础上,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工作人员(集体),可以在医德医风个人档案记载,并给予加分。

1.被国家、省、市 (州)和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列为先进典型下文表彰的,每人次分别加 3 分、2 分、1 分、0.5 分。同一事例重复报道的不重复加分。

2.先进事迹在国家、省、市 (州)和县级新闻媒体实名宣传报道的,每次分别加 2 分、1 分、0.5 分、0.1 分。同一事例重复报道的不重复加分。

3.收到患者及家属或单位感谢信、锦旗等,给个人的每次加1 分,给集体的,有关人员各加 1 分。

4.照顾弃婴、无名氏的,每次加 1-3 分。

5.拒收“红包”、回扣被证实或主动上交“红包”、回扣的,每次加 1-3 分。( 以医德考评领导小组最终评分为准)。

6.检举他人收受“红包” 、回扣、开单提成等经查属实的,每次加 1-3 分。

7.为维护医疗秩序勇于同违法行为作斗争,受到本院或上级有关部门表扬的,每次加 1-2分。

8.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等医疗活动;每参加 1 次加 1 分,上限为5 分。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援外医疗活动,每次加 5 分。

9.医疗应急救援队伍成员积极参加救援演练者每次加 1 分,上限为 5 分;参加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安排的应急救援任务,每次加 3 分。总分不超过 10 分。

(二)扣分标准

在 80 分的基础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医德医风个人档案记载并进行扣分:

1.未经患者或其家属同意,对患者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每次扣 5 分。

2.因行风问题受到患者及其家属实名投诉经调查属实,被投诉到本院的每例扣 0.5 分;被投诉到上级行政机关或新闻媒体的,每例扣 3 分。

3.违反规定,擅自接受药品、医用器械、医疗耗材、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及经销人员的资助,外出参加学术活动、交流、考察、旅游等活动的,每次扣 5 分。

4.院考评认定的其他违反职业道德和医学医学伦理的行为,视情况扣分。

5.未能按时完成个人年度医德考评的扣 5 分。

六、考评方法

(一)考评期限

医德考评每年进行一次,于次年 3 月前完成上年度的考评。

(二)考评方法

1.实行院、科、个人三级考评机制。按照考评内容与标准进行自我评价、科室评价和医院评价,最后确定等级。

2.加分与扣分基本原则。

1)基础分 80 分,经逐级考评,如有加分或扣分,则在基础分的基数上进行加、减,加减后的分数为个人的实际得分。如既无加分,也无扣分,则维持 80 分基础分。

2)同一事项只能加(扣)一次分,不重复加(扣)分。

3)个人加分要出示相关证明材料(如感谢表扬信件、锦旗、牌匾等)报医德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4)职工的扣分由相关管理部门提供相关材料按标准扣分。

3.等级划分。

优秀:总分 95 分以上(含 95 分)。

良好:总分 80-94 分。

一般:总分 60-79 分。

较差:总分不满 60 分及存在被直接认定为较差行为者,行“一票否决 ,评为“不合格”。

(三)考评步骤

1. 自我评价:职工个人根据医德考评的内容、基础分和加分、扣分标准,结合自己实际表现,实事求是地在医德考评电子档案中进行自我评分。每年 1 月 10 日前完成个人医德考评。

2.科室评价:在个人自我评价的基础上, 以科室为单位, 由所在党支部及科室考评小组根据职工日常的医德行为在医德考评电子档案中进行评价。每年 1 月 20 日前完成科室医德考评。

3.群众评价:在自我评价和科室评价的基础上,将医务人员的自我评价和科室评价结果在医院门诊、病房等显著位置予以公示,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征求群众对个人及科室评价的意见。参与群众评价的人员范围应包括本院职工和患者、家属等社会人员。

4.医院评价: 由医院医德考评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根据个人自我评价和科室评价情况,结合医德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的各部门上报材料、问卷调查、患者反映、投诉举报、抽查核实和考核材料等进行评价。每年 2 月底前完成医院评价,作出医德考评结论并填写综合评语。

5.医德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医德考评材料的归档工作,实行一人一档的电子档案管理。

七、考评结果运用

医德考评要严格坚持标准,医院评价的得分及确定的评价等次是医务人员医德考评的最终结果。考评结果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与医务人员晋职晋级、 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绩效考核、医师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并按下列条件确定:

(一)晋职晋级、 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的人选和任职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必须在医德考评等次“优秀”及“”的人员中产生。

(二)医德考评等次确定为“较差” 的人员,年度考核等次“不合格” ,不得参加本考核年度下一年的职称晋升。

(三)医师定期考核周期内有一次或一次以上医德考评结果“较差” 的,认定为定期考核不合格。

被考核医务人员对考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医院医德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复核申请。院医德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在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 15 日内对医务人员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书面通知医务人员本人。

八、工作要求

         全院各级领导干部、全体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医德考评制度对于加强医院行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和全体员工医德水平和服务质量、进一步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重要意义,将此项工作于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认真履行职责,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医德考评工作的顺利进行。对不按照本实施方案对医务人员的医德进行考评的,对科室主要责任人和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的,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